教师守则 Teacher Guideline

教师守则

1. 根据学校教学大纲的要求来制定个人教学计划。学年结束时75%的学生能够达到年级结业标准(低年级应掌握教材中的生字、词语和语法,并能流利地朗读所学课文;高年级还应具有一定的写作技巧,中国传统文化、地理、或历史知识)。

2. 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,按时上、下课。

3. 对学生反复强调不可随意动用教室里除桌椅之外的其它设施:如削铅笔刀、电脑、书籍等。课间休息时,不可在楼道里相互追逐和打闹。不可在楼道里跑。只能走。

4. 尽快记住学生的中英文姓名。

5. 认真备课、讲课、和批改作业,完成年级教学计划。

6. 保证课堂纪律,平等对待每个学生。

7. 通过课堂听写和检查课文朗读,强化学生对生字、词语的掌握,以及平日朗读课文习惯的训练。

8. 和家长互动,每个课日后及时通报本周的讲课内容、所留作业等。

9. 和校理事会互动,及时反映学生及家长的反馈意见、合理要求和建议。如有学生不在您的班级名单上,或虽在名单上但从来没见上课,请及时报告理事会。

10. 因故临时不能上课,请至少提前两天向教务请假,并尽可能地推荐代课老师(最好是本班学生家长),并及时给代课老师按教学计划交待讲课内容和方法。

11. 因故不能继续教学,请至少提前两个月告知教务,以便学校有充足的时间来进行教师的安排和调整。

12. 每个学年结束时(在5月),老师借的投影仪要还给学校理事会。如果老师下个学年不再教课,所借教科书和其他教具(如White Board, Electric Sharpener, 等)也要还给理事会。

13. 老师自己的、亲戚的、朋友的、邻居的孩子在自己班上上课而不注册的,该老师被认为严重违反学校纪律。学校可以采取任何处罚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