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守则
1.根据学校教学大纲的要求来制定个人教学计划。学年结束时75%的学生能够达到年级结业标准(低年级应掌握教材中的生字、词语和语法,并能流利地朗读所学课文;高年级还应具有一定的写作技巧,中国传统文化、地理、或历史知识)。
2.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,按时上、下课。
3.对学生反复强调不可随意动用教室里除桌椅之外的其它设施:如修铅笔刀、电脑、书籍等。课间休息时,不可在楼道里相互追逐和打闹。
4.尽快记住学生的中英文姓名。
5.认真备课、讲课、和批改作业,完成年级教学计划。
6.保证课堂纪律,平等对待每个学生。
7.通过课堂听写和检查课文朗读,强化学生对生字、词语的掌握,以及平日朗读课文习惯的训练。
8.和家长互动,每个课日后及时通报本周的讲课内容、所留作业等。和校董事会互动,及时反映学生及家长的反馈意见、合理要求和建议。
9.因故临时不能上课,请至少提前两天向教务请假,并尽可能地推荐代课老师(最好是本班学生家长),并及时给代课老师按教学计划交待讲课内容和方法。
10.因故不能继续教学,请至少提前两个月告知教务,以便学校有充足的时间来进行教师的安排和调整。